热线电话:13530878985

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

主营: 法律咨询

天助网 > 商铺首页 > 供应信息 > 离婚财产分割-特顾律师(在线咨询)-布吉街道离婚财产分割
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
第6年 |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 广东 深圳
联系卖家: 钟誉峰 先生   
手机号码: 13530878985
公司官网: TGFW0312.tz1288.com
公司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6楼

离婚财产分割-特顾律师(在线咨询)-布吉街道离婚财产分割

询盘留言|投诉|申领|删除 产品编号:368431925                    更新时间:2021-01-25
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

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

  • 主营业务:法律咨询
  • 公司官网:http://TGFW0312.tz1288.com
  •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6楼
业务热线: 13530878985 ( 钟誉峰 先生)     
  • 产品详情
  • 供货总量 : 不限
  • 价格说明 : 议定
  • 包装说明 : 不限
  • 物流说明 : 货运及物流
  • 交货说明 : 按订单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分配,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原则上为一人一半。【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I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O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I归I一方的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高院法官)裁判要点与观点系列

03

夫妻约定一方以个人名义筹*购房但购房款实际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裁判要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约定一方以个人名义筹*购房,且该房屋为购房者个人财产,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但实际购房出资主要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布吉街道离婚财产分割,可以认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04

婚后一方借钱买房且登记在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裁判要点】

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因涉案房屋属于双方婚姻关系期间取得,且有证据表明购房款系向一方父母借贷而非赠与获得,涉案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理当依法分割。

【观点】

在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不论是夫妻共同购买还是一方购买),如果产权人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应当推定为共同财产。因为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解释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因而,产权人主张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应当由其举证证明(如个人婚前资金购买或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协议等)。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属于个人财产,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解决这方面问题的律师团队-特顾律师团队创始人钟誉锋介绍: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官裁判。父或母探望子女,离婚分割财产,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法官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那么离婚成年子女能分到财产吗?下面拓夫律所律师为大家详细解答相关法律知识。一、离婚成年子女能分到财产吗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婚姻法》

第十七条第二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官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裁判。 处理离婚房产、财产分割纠纷比较出名的律师团队“特顾律师团”在百度搜索“特顾律师团”可以搜到他们的咨询电话。

离婚财产分割-特顾律师(在线咨询)-布吉街道离婚财产分割由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提供。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有实力,信誉好,在广东 深圳 的法律服务等行业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公司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创新理念将促进特顾律师和您携手步入辉煌,共创美好未来!

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采购优选 | 公司资讯 | 企业图集 | 联系我们

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 电话:1520-1705883 传真:1520-1705883 联系人:钟誉峰 13530878985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6楼 主营产品:法律咨询

Copyright © 2024 版权所有: 天助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91121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