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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的离婚财产分割-***婚姻律师-离婚财产分割咨询

询盘留言|投诉|申领|删除 产品编号:368652479                    更新时间: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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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如何分,情形不同结局不同

一段婚姻走到尽头,往往涉及财产关系的变更,也就是说会涉及夫妻共有财产的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具体会涉及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以及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受伤害一方的财产如何分割问题。一般来说,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离婚财产分割咨询,有争议的,人*法*应依法* 决。*法实践中,都会如何处理?

一、婚前*款购买房产,分割还贷增值部分邓某和王某于2011年5月5日登记结婚,宝安的离婚财产分割,后因双方产生矛盾,邓某起诉到* 院要求与王某离婚。关于位于市某处的房产分割问题,双方争议较大,邓某提出该房产系婚前购买,应归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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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分配,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原则上为一人一半。【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离婚分割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I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O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I归I一方的财产。

4.个人财产:夫妻间没有前述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是:(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一方的财产;(6)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药生活补助费;(7)当事人结婚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8)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因物质形态变化所得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个人财产;(9)复婚、再婚前的财产符合《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为个人财产;(10)房屋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且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为个人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支付按**款的,离婚时,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返还对方相当于已付按揭*款一半的款项,并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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